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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守规章制度的誓约
小松集团的全体经营负责人应宣誓:必须正确理解并严格遵守《小松公司的行为基本守则》,开展企业的生产经营。
小松的董事、执行长官以及处于其他管理者地位的干部,应按照另外规定的方式(即制定宣誓约定书),宣誓自己的一切行为必须严格遵守该行为基本守则,并在该宣誓约定书上签名盖章。
另外,小松集团属下各公司的最高经营负责人也要按照另外规定的方式,对小松集团社长宣誓:自己将严格遵守商业社会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生产经营,并在该宣誓约定书上签名盖章。
(2) 管理者的职责权限
小松集团的全体管理人员在实行日常业务时,应该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商业社会各项规章制度和《小松公司的行为基本守则》,并努力维持工厂车间及工作场所的各项规则。另外,管理人员要让其属下的员工彻底了解《小松公司的行为基本守则》,做到众所周知,并且行使作为管理干部的所有职责权限,让职工严格遵守商业社会各项规章制度。
(3) 行为基本守则的公布和遵守贯彻
《小松公司的行为基本守则》是列示小松集团经营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应该严格遵守的商业社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指导方针和行为标准。对于有违反商业社会各项规章制度行为的人,将根据各公司的就业规则等规定予以严厉的处罚及处理。
该行为基本守则由遵纪守法委员会审核认可后定期进行修订,每一次修订之后都会向小松集团的全体员工公布。
(4) 集团各公司内部行为基本守则的制定
小松集团属下各公司在做出认为有必要的判断时,可以在实质上不抵触《小松公司的行为基本守则》的范围内,为制定符合其所在国家的商业规章制度以及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的行为守则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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